鳳竹紡織ERP上線管理制度
公司ERP系統定于11月1日正式上線。為確保ERP系統的順利上線,及時解決上線期間遇到的所有問題,以免影響日常業務的正常運作,公司ERP項目組就ERP系統上線期間的有關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ERP系統:包括SAP系統和與SAP系統配套的新的FZ-ERP系統。
二、上線期間:指從10月27日到11月11日。
三、出差及通信要求
1、上線期間,ERP項目經理陳鋒、生產副總黃劍武、總會計師李光清、營銷中心經理李萍影、財務部副部長楊輝,供應部副部長李學仕及公司所有中層干部一律不準請假和到外地出差。如確需到外地出差的,應當面或書面報ERP項目經理陳鋒批準;如需外出在本地辦理業務的,應確保在1小時內趕回公司ERP項目辦公室,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趕回的,罰款300元/人.次。
2、上線期間,ERP項目經理陳鋒、生產副總黃劍武、總會計師李光清、營銷中心經理李萍影、財務部副部長楊輝,供應部副部長李學仕等主要業務負責人,應密切關注ERP上線后本業務系統的運行狀況,隨時處理運行過程出現的業務問題。
3、上線期間,所有干部和關鍵業務人員必須準備好手機備用電池,手機必須全天24小時開機,以確保與ERP項目組之間保持聯系通暢;凡聯系不上的,處以罰款200元/人.次。
四、ERP系統與NP系統并行管理
1、上線期間,在正式移交ERP系統給各業務部門使用之前,個別業務SAP系統、新的FZ-ERP系統會與原有的NP系統同時運行,以ERP系統為主,原NP系統為輔。相關部門必須保證每日在ERP系統內處理完全部業務,包括各類單據。違者,罰款100元/人.次。
2、各部門的業務人員和業務負責人必須在ERP系統內按規定的業務流程操作、審核(該業務流程已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副總、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違者,罰款100元/人.次。
3、各部門負責人一定要帶頭克服慣性、惰性,無論操作“多不方便、多不合理”,都必須強權推行ERP的操作應用,完成每日的業務。
五、問題處理機制
1、董事長授權ERP項目經理陳鋒全權處理上線期間全公司在ERP系統范圍內的業務糾紛。ERP項目組一旦裁決,各部門必須無條件執行。凡拖延、拒不執行的部門和個人,對該部門的部門負責人處以300元/次。業務流程或其它不合理之處,相關人員可提出修改,但執行必須在ERP項目管理組討論并由項目經理書面審批方案后,方可在系統中執行。
2、使用人員在操作中一旦發現問題或ERP系統出現紅色報警,必須立即解決,不得強行操作。違者,處以罰款50元/人.次。問題處理流程如下:
六、獎懲
1、系統上線期間,對高度負責、工作積極、以公司利益為重、表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由ERP項目組提名報公司予以獎勵300?10000元。
2、ERP項目組對各部門及個人的罰款,將由項目組文員張燕云通知受罰人,在開出罰款單的3日內受罰人必須將現金交ERP項目組文員張燕云作為獎勵基金;凡逾期未交,則在該部門的部門負責人本月或下月工資中加倍扣除。
七、本管理辦法由公司ERP項目組、管理部、人事部指定專人監督執行。
鳳竹紡織ERP項目組
2005年10月18日